我的幸福@我的咖啡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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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刊日期:2012-08-02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短命蚊子館-攝影中心-不到1年將關門-203057177.html
攝影中心未來何去何從?如何避免以後再發生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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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.04.23北市文化四字第10131114700號函
位於臺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2樓1號的「臺北攝影中心」,係民間辦理都市更新將公益設施定位為文康設施捐贈臺北市政府,由本局負責管理。原計畫作為「社區劇場」使用,提供藝文團體作為展演場所、工作室、排練場及辦公室使用,以鼓勵藝文團體留駐本市持續創作及展演,以藝術美化或改造回饋空間面貌,促進本市藝文活動蓬勃發展並塑造人文地方特色。
經4次招標無人投標,未徵得營運單位。遂決定暫由本局自營。
有鑒於臺北市攝影創作日益蓬勃發展,及攝影界多次表達成立攝影博物館的需求,卻無適當專業空間可供攝影創作者作為展示及交流互動場所,本局利用此空間成立「臺北攝影中心」,提供市民免費欣賞攝影藝術。
惟展覽參觀人次不如預期,經與攝影藝術、館所經營及學術界等跨界對談,咸認該區位不適合設置攝影中心,經審慎重新評估後,決定將攝影中心另覓更適當處所。
由於此回饋空間緊鄰北投捷運站交通便利,附近為住商混合區,未來將媒合府內其他更適合之社區計畫進駐,以回應社區需求來服務社區。
101.04.24北市文化四字第10131141600號
有關您來信建議「臺北攝影中心後續使用,以舉辦公聽會或說明會方式,透過周遭民間社團或組織由下而上之社區營造手法,回應社區需求」乙節,本局將納入後續研擬空間規劃方向與執行之參考,以符合社區期待與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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